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享受该项服务:
(一)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;(原来生育过子女但均已死亡,现在没有存活子女,不包括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孕不育患者)
(二)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、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;
(一)符合条件夫妇共同向户籍所在地的村(社区)提出申请,填写《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表》,经村(社区)初审后,报送乡级、县级卫生计生办审核。
(二)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批,为对象开具《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》。
(三)援助对象携带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《介绍信》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到辅助生殖机构接受免费助孕技术服务。
三、援助标准
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爱心助孕补助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。
其中,人工授精助孕(含术前常规检查费)6000元/周期/对夫妇;
试管婴儿助孕(含术前常规检查和解冻周期助孕费)42000元/对夫妇。
凡符合援助标准的对象,在邵阳汇恩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接受免费助孕者,由邵阳汇恩爱心基金会根据实际情况再援助3000至10000元的治疗费用。
每年3月底前,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承担的爱心助孕任务,从专项资金中预拨各县市区当年度爱心助孕补助费用,第二年再据实结算。
四、申请材料
(一)申请表;
(二)夫妇二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合影一张;
(三)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;
(三)申请人户口簿;
(四)申请人结婚证;
(五)申请人小孩死亡证或其他有效证明;
(六)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。
温馨提示:符合以上条件的朋友都能享受国家政策颁布的福利,如不明白的点击在线免费咨询或拨打热线电话:0739——5111113